今年8月10日、13日,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在日内瓦审议中国执行《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报告。审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就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语言及教育权利、文化传统及遗产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详尽的陈述,对委员会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口头及书面回答。
联合国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派出大规模代表团进行公开和建设性的对话表示赞赏,对中国政府提出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1—2015年、2016—2020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及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等改善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措施安排表示欢迎,对中国在减少贫困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表示赞赏。与此同时,委员会报告提出了若干“关注和建议”,其中既有对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的客观提醒,也不乏带有偏见的无端指责。
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策和实践,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少数民族人权保护事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措施,中国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实现巨大的发展,其中一些民族在社会形态上实现了由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在保护少数民族人权方面,中国取得的成就令世界瞩目。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其中西藏自治区GDP已经连续2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民族八省区“十二五”时期减少贫困人口1712万,减贫率达43.7%。最近5年,中国平均每2秒多就有一个人脱贫。与此同时,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得到有效调整和加强。
文化保护方面。近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制定了相关法律,投入了大量资金,在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文物,培养少数民族文化人才,抢救和整理少数民族古籍,推动民族文化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目前,全国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中有11个位于民族地区,中国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少数民族项目有14项。
语言和教育权利保护方面。中国政府通过继续发展各级各类民族学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实行双语教学、在广大农牧区推行寄宿制教育、在内地设立西藏中学(班)和新疆高中班等,促进教育公平,维护少数民族受教育的权利。
环顾当今世界,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和各类极端主义盛行,号称“人权故乡”的欧美国家出现了仇视少数族裔群体的极右翼民族主义和白人至上主义,这种情形与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的情况形成鲜明对照。
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在人权保障方面虽然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但中国政府务实的作风,以及在保护少数民族人权方面一贯的态度和不断进步的实践历程,值得全世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