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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1-09-10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教学安排

(一)中秋节

放假安排: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周六)上班。

教学安排:9月21日(周二,中秋节)全校停课一天;9月18日(周六)与9月20日(周一)课程对调;9月19日(周日)按照原周日教学计划正常上课。

(二)国庆节

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周日)、10月9日(周六)上班。

教学安排:10月1日(周五)至10月5日(周二)全校停课五天; 9月26日(周日)与10月6日(周三)课程对调; 10月9日(周六)与10月7日(周四)课程对调。

二、师生员工假期出行要求

师生员工放假期间“非必要不离京”,需要离京的,遵守目的地、北京市和学校的政策要求。

教职员工放假期间需要离京的,中层以上干部要按照规定在出行前通过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其他教职员工要向二级党组织履行请假手续。出入境还须报校教职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学生放假期间需要离京的,需要在“工大学生树”企业微信提交“离京申请”,由所在学部(院)审核通过后方可离京。离京后返校的,需在“工大学生树”企业微信提交“入校申请”,由所在学部(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

各单位要做好假期期间师生员工交通安全及出行要求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严格请假制度,师生员工未经批准不得离京。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二级单位要安排好假期轮休值守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并加强自查,确保值班电话联络畅通。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总值班室执行法定节假日校领导、中层干部和值班员三级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调休日及周末执行正常值班制度;保卫部(处)、信息中心、图书馆、校医院、后勤保障处、场馆中心、及通州校区、花园村校区、中蓝校区、琉璃井校区、管庄校区、耿丹学院执行中层干部每日工作时间在岗带班、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2.上述单位之外的其他二级非教学科研机构,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在学校总值班室排班制度。按照楼宇划分,学校在知新园、二教、学综楼各设立一处值班点,执行值班员每日工作时间在岗值班制度(原则上不安排参与学校夜间值班的同志在各值班点值班),其中:

(1)知新园值班点:包括人事处、科发院、国资处、外联处、离退休处、校工会、学术办、审计处、财务处、投资公司、规划处、一流学科办等单位,由人事处牵头落实值班安排;

(2)二教值班点:包括教务处、研究生院、招生办、教师工作部等单位,由教务处牵头落实值班安排;

(3)学综楼值班点:包括学生处、研工部、就创中心、校团委等单位,由学生处牵头落实值班安排;

(4)未包含在学校总值班室和上述三处值班点的其他二级非教学科研机构,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和相关场所的应急值守工作。

3.各二级教学科研机构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和值班员每日工作时间在岗值班制度。

请各二级单位和三个校内值班点于9月17日前将中秋节、国庆节值班安排(模版见附件)报校办和保卫处(校办邮箱:xb001@bjut.edu.cn;保卫处邮箱:bwch@bjut.edu.cn)。如遇值班人员临时调整,要及时做好报备工作。

(二)做好假期防火、防盗、防跑水、人走电断及危险品保管等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校网络安全稳定。

(四)发生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按照“先口头后书面”原则,主责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10分钟内向校办和保卫处口头报告,归口管理部门30分钟内报送书面材料,严防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

校办值班电话:67391765,67391775

保卫处值班电话:67392110,67391770

以上放假安排和相关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上级统一部署动态调整。如遇变化,请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并遵守最新要求。


北京工业大学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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